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横山区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横山区公安局补充监控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补充监控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SZC2016-034G
三、采购人名称:横山区公安局
联系电话:13572663111
地址:横山县体育西巷财政局院内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横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912-7612960
五、采购内容:
1、补充监控及电子警察系统
2、项目预算资金206.94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营业执照的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和组织机构证的年检证明文件);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需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安防工程壹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主要产品(包括:电警高清抓拍单元、高清卡口抓拍单元、闪光灯与补光灯、终端服务器、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厂家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投标时不必出具授权书);
5、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行业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其它强制性资质;
注:以上资质要求1-5项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以备审验;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3日(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横山县政府采购中心303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若有需要,请自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不接受邮购)
4、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企业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5日上午10:30
2、开标时间:2017年1月25日上午10:30
3、开标地点:西安建苑大厦9层930会议室(碑林区朱雀门内广济街38号)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账号名称:横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专户
账号:2610096029200000959
开户行:工行陕西榆林分行横山支行
横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