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辽阳市弓长岭区交通局的委托,对辽阳市弓长岭区交通局沈环线、西土线交通信号灯及限速抓拍装置的项目(项目编号GCLZFCG-201605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有关事项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范围及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阳市弓长岭区交通局沈环线、西土线交通信号灯及限速抓拍装置项目。
2采购内容:在沈环线与姑小线交叉处加气站两侧设置限速抓拍装置,在西土线与安红线交叉口处设置交通信号灯和限速抓拍装置。
注:(1)本项目线材数量以现场踏勘实测为准;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全部费用,不再做任何调整。
(3)本项目务必保证与前期项目的内容进行无缝对接,可兼容。整个平台系统必须与上级部门系统平台联网。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4026房间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2016年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叁级资质以上(含叁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主要产品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及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厂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8)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必须具备产品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提供原件。
(9)投标人出具辽阳市弓长岭区交通局技术测试认可证明,提供原件。
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4044房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阳市弓长岭区交通局
地址:辽阳市弓长岭区
联系人:刚先生
联系电话:13841993568
采购代理机构: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4026房间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0419-5809187
传真:0419-5809187
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