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市区道路信号灯监控设施项目
四、项目编号:HCGCJ2016-014
五、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建设地点:G220与昆明路交叉口、广州路与钱塘路交叉口、人民路与苍南路交叉口、黄河路与杨营路交叉口。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4个路口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工程。
7、项目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4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通过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等级认证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贰级及以上等级认证;
3、供应商通过ISO2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及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近三年内在本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能提供智能交通信号和电子警察类的案例合同(必须为整套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
6、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信号控制设备、信号灯设备、抓拍检测设备)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产品和人员);
9、自行查询获得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注:上述证件在开标时由供应商提供原件备查,有一项或多项提供不出或者证件无效的该供应商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网www.hzsggzyjy.gov.cn网站下载。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25000.00元整;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将保证金
在2016年12月19日14时30分之前用其公司的基本账户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入或汇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账号:228620188684
注:(1)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才视为谈判保证金
到账,是否按时到账以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九、
质疑时间:请将疑问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盖章)传真或送达至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0—6163999、邮箱:sdsgjzbhz@163.com)。
十、
谈判文件的变更及澄清会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网、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菏泽专区http://sdhz.zcjb.com.cn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网、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菏泽专区http://sdhz.zcjb.com.cn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科长联系人:孔先生
地址:牡丹北路地址:菏泽市黄河东路2519号
电话:13508985658电话:1576407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