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渝交委科[2016]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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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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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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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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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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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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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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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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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含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应急车道取证摄像机、一类交调站、交通量调查主机、单向两车道交调单悬臂等设备材料的供应和安装调试直至整个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所涉及的系统设备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及实物的现场验收交付工作;
(2)完成重庆市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三期工程所涉及的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局部综合布线并与原测速系统的互联互通兼容稳定运行,并最终通过业主组织的系统测试与验收达到合格交付要求(即交付验收),提供质量保证期24个月;
(3)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与使用指导以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须提供保障本次采购设备正常运行的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以及系统运行所需的售后维保服务工作。
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应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记录;
3.1.3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3.1.4投标人近两年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员工社保缴纳记录、信用记录;
3.1.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6年12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
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可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此费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招标质疑与答疑时间
5.1质疑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进行澄清时,应于2016年1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我要提问”栏目匿名提问。
5.2招标答疑时间:招标人在2016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将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答疑补遗”栏目作出复,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3无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下载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和补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代理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全部答疑内容和补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月5日08时30分至2017年1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文件;
6.2开标时间:2017年1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公示牌。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16号财富中心2号楼C棟
联系人:陈春
联系电话:(023)89186577
传真:(023)89186577
招标代理人:重庆海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0号12-3
联系人:周琳森
电话:13594282858
传真:023-86820509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