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南友路路面监控及防逃费系统项目工程已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批准修建,项目发包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标段的招标主要内容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管辖的凭祥至夏石路段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防逃费软件开发、激光高清卡口建设、道路视频监控和收费车道车牌识别系统改造以及通信供电线路铺设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营、验收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工程工期:3个月(含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等),缺陷责任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且投标人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并具有相应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施工经验和足够的财务能力。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完成过3项里程不小于50公里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包含收费系统)施工项目。
(2)投标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投标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机电工程类专业),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5)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信誉、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沿街商铺)二楼206室购买招标文件,凡参加投标的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其经办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则出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2016年6月(含6月)后潜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开具的经办人的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下同)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资料提交一套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代理人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除代理人授权书之外的其他资料原件在经招标人核查后退还潜在投标人,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发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沿街商铺)三楼304会议室(开标现场)。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100号
邮编:532200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71-5811016传真:0771-581101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沿街商铺)二楼206室
邮编:530029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0771-2115807
招标联系传真:0771-2115804
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6号三祺广场47楼
电话/传真:(0771)5811910
邮政编码:530028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