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龙大队的委托,对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龙大队采购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LCG20162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龙大队采购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53,1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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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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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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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龙大队采购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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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方。2、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独立法人。4、投标人需具公路交通工程(限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5.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5.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5.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6、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须提供书面声明)。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09日至2016年12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采购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09:30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2月0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龙大队地址:石龙
联系人:吕小姐联系电话:0769-86181313
传真:0769-86181313邮编:523326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石龙镇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裕兴路政府大院四楼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69-86111678
传真:0769-86110378邮编:523326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69-8611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