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庆元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就庆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全智能管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能提供所需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YZFCG2016-053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车辆违停行为视频取证系统设备、指挥中心交通智能管控平台设备一批(具体设备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指导价:人民币132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if!supportLists]-->1、<!--[endif]-->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if!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人具有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资信等级一级资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应提交经丽水市安防协会或协会办事机构审核的以下文件:
(1)企业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信等级证明文件;
(2)安全防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售后服务措施。
<!--[if!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if!supportLists]-->4、<!--[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
1、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3日16:00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庆元县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传真(0578—6271192)或送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26000元,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2016年12月23日16:00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同时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201000015435743;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可通过网上下载或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下载网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27日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27日9:30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本公告、招标文件同时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联系人:胡光升、杨平俊联系电话:0578-6271191、6235129,传真6271192
庆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