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苏嘉杭高速禁货抓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LH2016-G-02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苏嘉杭高速禁货抓拍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壹佰陆拾柒万元整(¥1670000.00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中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不得转包、分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购买):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
(4)、投标单位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者投标单位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在苏州地区固定售后服务场所证明(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16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3号5号楼101室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下午14:00-14:30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下午14:30时整
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接收人:公证处工作人员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晓燕
联系电话:0512-65812918
传真电话:0512-65815343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10:00时
答疑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3号5号楼101室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所有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具体时间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音来
联系电话:0512-69371117
十、监督部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5855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