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乌鲁木齐市交通警察支队警用电子交通管理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WZCG2016046797
2.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交通警察支队警用电子交通管理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39632 |
关于警用装备的采购 |
套 |
25 |
| 39633 |
关于警用装备的采购 |
部 |
50 |
| 39634 |
关于警用装备的采购 |
套 |
10 |
| 39635 |
关于警用装备的采购 |
部 |
300 |
| 39636 |
关于警用装备的采购 |
套 |
20 |
| 39637 |
关于警用装备的采购 |
批 |
1 |
4.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网(www.wlmqcg.com.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6年11月25日12点00分至2016年12月15日19点00分期间从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网站(www.wlmqcg.com.cn)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指定的合法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或其代理商的)授权书;
以上资质要求以该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6.答疑事项:_年_月_日前将对标书的疑问以书面形式(请注明项目名称、发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传真至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电话:0991-2818420),逾期将不予受理。_年_月_日将集中答疑结果以网上公布方式告之各投标人。
7.投递标书地点:乌鲁木齐市西河坝后街75号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招标厅。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8.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1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乌鲁木齐市西河坝后街75号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招标厅
本公告所有条款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
10.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11.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26号财政局4楼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830002
项目经办人:张恒
项目经办人电话:281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