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ZMTCG201617
樟木头镇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樟木头大队的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樟木头镇电子警察设备维护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并对下列服务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包号 |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
供货要求 |
供货期限 |
采购机构数量(家) |
| A |
樟木头镇电子警察设备维护采购项目 |
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
一家 |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得到进一步信息。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止(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登记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政府采购中心或自行打印招标文件附件9-3表格邮寄登记报名,采用邮寄报名表方式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以政府采购中心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已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供应商,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及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以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登记,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国、地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八楼开标室。
4.定于2016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8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6.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名称:东莞市樟木头镇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六楼采购中心
邮编:523626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69-87781927
东莞市樟木头镇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