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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交管支队交通管理监控设备采购952万

  • 2016-11-22 17:30:3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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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受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TTLJ2016CG-013
     
      2.2项目名称: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3项目单位: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4项目预算:952.1万元。
     
      2.5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采购一览表
     
      2.6本采购项目由丽江雪山公证处做开评标现场公证和合同公证。
     
      2.7交货期:中标公示期满后30日历天
     
      2.8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以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项目业绩、现有技术能力及设备较强的企业,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
     
      3.2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投标人;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信证;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服务支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3.10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的能力。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小写¥180000.00元)
     
      提交方式:电子汇款、网银支付、转账支票(其他方式视为无效)。
     
      提交时间: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账户: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30501746136000000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江大研支行
     
      注: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的公司基本账户划出;
     
      ②转账进账单空白处或汇款凭证汇款用途栏必须注明投标人和投标项目名称。
     
      ③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④投标申请人于保证金转账后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及缴费证明复印件至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分~11:30分、下午14:00分~16:3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5.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00/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投递时间:2016年12月19日09:00—09:30时。
     
      6.2投标文件投递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一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09:30时。
     
      7.2开标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一开标室,2楼第一评标室。
     
     
      8、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
     
     
      9、如决定参与该采购项目的投标,可按上述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本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支付凭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方式退还(无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3家网站同时发布。
     
     
      11、注意事项
     
      11.1递交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投标文件。
     
      11.2参加开标会的代表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迟到视为放弃)。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888-5181455、512354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雪景苑1栋301
     
      联系人:和工
     
      联系电话:0888—5309700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联系人:张建华
     
      联系电话:0888-5108570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 关键字: 丽江 监控设备
  • 责任编辑: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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