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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左权县滨河大街大货车闯禁行抓拍系统设备采购

  • 2016-11-21 17:29:20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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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左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左权县滨河大街大货车闯禁行抓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左权县滨河大街大货车闯禁行抓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KZQCS[2016-024]
     
      三、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采购预算:502490.00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300万抓拍单元

    2

    2

    高清镜头

    2

    3

    防护罩

    2

    4

    700万抓拍单元

    5

    5

    高清镜头

    5

    6

    防护罩

    5

    7

    爆闪灯

    11

    8

    终端服务器

    6

    9

    违法检测标识牌

    6

    10

    抱杆机柜

    3

    11

    监控八棱杆

    1

    12

    监控八棱杆

    1

    13

    监控八棱杆地笼

    2

    14

    立杆基础

    2

    15

    接地

    2

    16

    窖井

    2

    17

    设备安装支架及万向节

    18

    18

    电源线

    1550

    19

    控制线

    1200

    20

    网线

    1500

    21

    取电

    2

    本项目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4、交货地点:左权县城。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为:法人、法定代表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合法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供应商所投违法抓拍单元和爆闪灯须具有公安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合法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供应商所投违法抓拍单元和爆闪灯须具有公安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缴纳税收(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任意一种)的凭据(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任意一种)的凭据(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1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12)本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本项目公告之日起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13)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注:1、如已更换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再单独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
     
      2、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6)、(8)项材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1日21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止。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左权县北大街消防大队东侧建设银行三楼307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日下午15:00
     
      地点:左权县北大街消防大队东侧建设银行三楼302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左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左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8335493994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左权县北大街消防大队东侧建设银行三楼307室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354-3936111
     
      邮编:032600
     
      电子邮件:sxbkjzzq@163.com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 关键字: 左权县 抓拍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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