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受云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其智能交通监控系统(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YZT-16CG-071
2.采购项目:智能交通监控系统(一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 1 |
前端外场视频采集系统设备 |
1套 |
| 2 |
后端高清视频智能分析系统 |
1套 |
| 3 |
视频云存储系统 |
1套 |
| 4 |
智能交通管控监控平台 |
1套 |
| 5 |
基础施工配套项目 |
1套 |
4.1▲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未被列入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⑶、①、投标人具有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资信等级二级及以上级资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应提交经丽水市安防协会或协会办事机构审核的以下文件:(1)企业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信等级证明文件;(2)安全防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售后服务措施。②、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报名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标书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1日起网上下载;(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保证金交纳: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8.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16:00前(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确保投标保证金入账到指定账号,交纳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户名: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1109030101201000097832,开户银行:云和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云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行号:402343300017)。
8.3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8.4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8.5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投标人身份通过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保证金。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汇票提交至云和县招投标中心综合财务科的时间为准。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9:30(北京时间)。
10.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
11.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13.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78-5521155
云和县招投标中心联系方法
联系人:严女士,联系电话:0578-5132602传真:0578-5132602
14.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云和县招投标中心网(yhztb.yunhe.gov.cn/)
15.招标文件下载:见附件
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