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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滨海县阜东路等四条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与安装工程

  • 2016-11-21 14:54:4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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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BHCGG201611008
     
      一、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采购的滨海县阜东路等四条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
     
      一标段: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7个路口信号灯和高清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以及20套高清视频智能监控抓拍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标线项目。热融标线1.2万平方、300个停车泊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时间(含安装工期):30日历日。
     
      3、项目地点:滨海县县城区域。
     
      4、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5、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预算金额:一标段338万元,二标段44万元。
     
      7、质量标准:合格。
     
      8、售后服务:自验收合格次日起3年。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共为2个标段,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方可报名。投标人根据自身资格条件选择标段投标,可以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兼中。
     
      一标段: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下列两项资质标准之一: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两项资格标准之一:
     
      (1)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
     
      6、投标人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提供优越的本地化服务,接到报修后四小时内赶到现场二十四小时内排除故障。
     
      9、投标人有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人员、设备,投标时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名单。
     
      10、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过公安道路监控系统或红绿灯信号控制成功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得低于260万元。
     
      11、投标人选用的前端监控系统设备必须为入选江苏省公安厅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的12家中标单位之一设备,且获得制造商授权证书、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承诺函。
     
      二标段:标线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优越的本地化服务,接到报修后二个工作日内赶到现场三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
     
      以上二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1月21日8时30分-2016年11月25日17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朱静联系电话:0515-69953612,15251029931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报名人发出,届时请报名人及时查收。
     
      投标人应从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分标段缴纳,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方式: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缴款凭证原件(指转账进账单、电汇或银行汇票)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余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除符合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其余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注: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注:评标基准价C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形(包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等)都不改变。
     
      七、付款方式:
     
      主要设备全部进场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在审计结束后一周内支付审计价的30%;系统运行一年后付审计价的20%;系统运行满二年后付审计价的10%;系统运行满三年后付付清余款(扣除违约金)。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陈其跃:18862088135
     
      刘长鑫:13805118361
     
      李晓华:0515-84198056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0515-84198006传真:0505-84198978
     
      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 关键字: 滨海县 交通安全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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