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名称:梁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梁山县凤园路西首
联系方式:(0537)Tel:7529040;Email:ls7529038@163.com
项目联系人:王朝前
联系电话:7529306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梁山县国省道智能化交通项目建设
项目背景:
为加快我县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深化道路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推动建立健全科学布局、动态监管、实时预警、智能管控、高效服务的全县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全面提升道路管控能力和执法水平,根据《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及应用的通知》、《全省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2016年底前必须全面建成全县国省道(含重点县乡道路)交通智能管控系统,年底省公安厅、财政厅将组织对各地市建设情况统一进行考核验收。该项目包含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卡口控制系统(含区间测速)设备、事件检测摄像设备、交通诱导屏系统设备、违停控制系统设备、信号灯控制系统设备、指挥中心对接、扩容系统等。
项目预算:910.42万元,其中:预算资金910.42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D1502 交通管理设备 台 1 交通管理设备一宗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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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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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 实质条款 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D1502 交通管理设备
1 电子警察系统设备 1 项
2 卡口控制系统(含区间测速)设备 1 项
3 事件检测系统设备 1 项
4 交通诱导屏系统设备 1 项
5 违停控制系统设备 1 项
6 信号灯控制系统设备 1 项
7 指挥中心对接、扩容系统设备 1 项 无
(三)服务要求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详细服务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 实质条款 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D1502 交通管理设备 调试期间和调试之后以及缺陷责任期间,中标人应对系统提供维护服务。从交付设备直到缺陷责任期终止,中标人应维护系统和其每个部分。
缺陷责任期之前和期间,中标人应对系统的日常维护、预防性维护和故障维修提供全部材料和人力。在此期间,中标人也应负责全部日常、预防性的和消除故障的维护服务,以保持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符合技术规范
有 ?该项目整体性运维不低于三年
(四)安全要求(标准)
响应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