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的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改(扩)建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名称)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改(扩)建工程配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55.75万元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16)000171
2.采购代理编号:ZCHN(株Z)2016-075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防火墙
产品内存DRAM:最大760MB,缺省256MB
闪存:最大128MB,缺省64MB
电源电压AC100-240V,47-63Hz
电源功率160W
产品认证UL60950,CAN/CSAC22.2No.60950,IEC60950,EN60950-1,AS/NZS60950
产品尺寸44.5×438.2×416.2mm
(其他参数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或者按合同执行
2.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产品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免费服务,质保期后提供长期的维保服务
安全隔离网闸
采用“2+1”的硬件架构;
采用安全裁剪加固的linux系统;
千兆背板硬件架构,内外网各3个10/100/1000BASE-TX接口;
提供液晶面板,显示系统状态;应用层数据传输率≥600Mbps;
内部系统交换带宽≥2G;
延时<0.01ms;
系统并发连接数≥15000
(其他参数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其他设备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莱斯大型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16年11月7日
论证地点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论证意见
1.原中标单位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莱斯大型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39298055.9元。
2.为保证项目一致性及配套服务的要求,需从原中标单位添够配套设备一批,金额为55.75万元,此金额没有超过原中标金额的百分之十。
3.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五十三条,拟推荐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肖泱江(组长)
株硬集团
工程师
雷爱国
株洲市第二中学
工程师
霍小军
株洲市教育技术装备所
工程师
六、公示期限: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3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荷塘区华南路321号
联系人:李伟国联系电话:0731-28687055
2、代理机构名称: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天职国际)10楼1102室
联系人:马伟、王鹏联系电话:0731--22866566-7365
3.财政部门名称:株洲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建设南路
联系电话:0731--28681164
2016年11月16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