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枣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枣阳市西环三路与襄阳路、枣琚路等交叉口电子警察、信号灯及北关街雷达检测卡口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项目编号:ZYJJDD20161113
2、项目概况:
2.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
数量 |
单位 |
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及配套安装施工工程(枣琚路-西三环) |
1 |
套 |
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及配套安装施工工程(枣琚路-襄阳路) |
1 |
套 |
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及配套安装施工工程(西三环-襄阳路) |
1 |
套 |
民族路 限行与测速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及配套安装施工工程 |
1 |
套 |
北关街 雷达检测卡口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及配套安装施工工程 |
1 |
套 |
合计 |
5 |
套 |
2.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8.75万元; 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人须获得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证书;
3.7投标人须获得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8投标人须获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9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投标人应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定证书;
3.1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2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1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控制机等具有公安部权威部门检测的检测报告;
1.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委托检测,具有《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检测报告》;
2.满足《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强制性要求,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委托检测,具有《机动车信号灯检测报告》; 《方向指示信号灯检测报告》;
3.满足《GA/T508-2004》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相关要求,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委托检测,具有《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检测报告》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询价文件的领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15日起至2016年11月21日每天9:00~11:30,15:00~17:30时,(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第3.6至3.13条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至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35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7日9:3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大会。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枣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楼会议室(枣阳市前进路40号)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勇 电 话:18327581929
招标单位:枣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李兵 电话:13507274282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