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博野县公安交警大队2016年信号灯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4510020015
项目联系人:魏文学、沈兆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人:博野县交警队
采购人地址:博野县白沙街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8321015
代理机构: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预算金额:226.52179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07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信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投标人须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的生产厂家;3、投标人所投产品(交通信号灯)具有国家交通安全产品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4、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有效期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交通信号灯的检测报告。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