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二期)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8510020003
项目联系人:张哲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980254
采购人: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团结西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2208111
代理机构: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宾南花园南幢3-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980254
预算金额:558.975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06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财务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2、具有省级一级及以上安防管理部门颁发的安防系统设计与施工资质3、具备河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壹级证书。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5、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6、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7、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商(网络存储设备、道路卡口识别器)对本项目的产品销售授权函原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所投设备生产厂商出具的与现有公安集指平台无缝接入的承诺函原件;8、被授权人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9、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证明10、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前来领取文件的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设备采购及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