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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开区货车限时通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及标志牌采购 702万

  • 2016-11-10 14:59:2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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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受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的委托,依据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洪经2016j000363001号、洪经2016j000363002号、洪经2016j000363003号、洪经2016j000363004号、洪经2016j000363005号、洪经2016j000363006号文批复,对南昌经开区货车限时通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及标志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58-1601sztcd077)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南昌经开区货车限时通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及标志牌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658-1601sztcd077
     
      3、招标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内容

    采购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项采购预算

    (元)

    采购总预算

    (元)

    规格型号及

    技术参数要求

    洪经2016j000363001

    防大货车抓拍设备(十字路口)

    11

    2924603.00

    7020121.00

    详见招标文件

    洪经2016j000363002

    防大货车抓拍设备(丁字路口)

    5

    1048401.00

    洪经2016j000363003

    防大货车抓拍设备硬件改造(十字路口)

    6

    960366.00

    洪经2016j000363004

    抓拍系统后台管理设备

    1

    1401020.00

    洪经2016j000363005

    禁大货车标识牌

    35

    380695.00

    洪经2016j000363006

    防大货车抓拍设备硬件改造(丁字路口)

    1

    305036.00

     
      4、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补光灯、终端服务器、工业以太网交换机)的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后【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发布的有关通知】,方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6、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6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下载招标文件。
     
      7、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2016年12月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
     
      8、所有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应于2016年12月7日下午14:00-14:30时递交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一号开标室。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于2016年12月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一号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经正式授权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及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活动,ca数字证书须用信封包装,注明公司名称、证书编号及所投项目编号。
     
      10、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中段名门世家商铺8-106(怡园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源、樊文武
     
      电话:18507089585、18279105065
     
      传真:0791-83839452
     
      电子邮件:sztc_nc0791@163.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帐户:14-31060104000008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怡园路支行
     
  • 关键字: 南昌 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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