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祁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4套违停设备采购及安装,另外包括原有2套违停设备的安装和4套移动测速设备改造成固定测速点及6套固定测速点的杆件安装;项目预算3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含)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一级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3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城市道路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业绩合同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2个系统:违停、高清监控、卡口、电子警察);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中所标★设备投标时必需提供对本次投标人的原厂授权书和原厂质保承诺。为保证将来质保承诺的兑现,如果没有提供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为保证本地化服务,外省公司必须在安徽省注册分公司并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2.6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报名未成功而从其它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7现场勘查:不组织现场勘查,投标人可自行勘查现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均可在http://www.hszgj.cn网站供应商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9-2351030,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请于2016年11月30日0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如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可从投标人负责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
户名:祁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祁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457913810300001615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30日09时00分,地点:祁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中心南路144号财产保险公司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祁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代理机构:祁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地址:祁门县新兴路10号代理机构地址:祁门县中心南路
144号(财保公司四楼)
联系人:汪俊联系人:王家宏
联系方式:0559-4521086联系方式:0559-4509603
七、监督
监督部门:祁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59-4509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