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11/7 | ||
| 项目名称: | 红岛片区岙东路(华强南路三支路-华强南路)、华强南路(岙东路-环岛南路)、华强南路三支路(岙东路-聚贤桥路)、华强南路一支路(岙东路-聚贤桥路)、聚贤桥路(大洋一路-华强南路)、纵三北路(经五路-环岛北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智能交通工程 | ||
| 工程地点: | 红岛片区岙东路(华强南路三支路-华强南路)、华强南路(岙东路-环岛南路)、华强南路三支路(岙东路-聚贤桥路)、华强南路一支路(岙东路-聚贤桥路)、聚贤桥路(大洋一路-华强南路)、纵三北路(经五路-环岛北路) |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其他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226万元 | 工程造价: | 912.345183万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202414.6平方米 |
| 计划文号: | 青高新经发[2016]174号、青高新经发[2016]175号、青高新经发[2016]176号、青高新经发[2016]177号、青高新经发[2016]178号、青高新经发[2016]179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地字第370200201419036号,370200201419037号,370200201419038号,370200201419039号,370200201419040号,370200201419041号 |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 | 绿色通道编号: |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99201510270201 | ||
| 建设单位: | 青岛红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小彤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7781781 |
| 代建单位: | /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 招标单位: | 青岛红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张小彤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7781781 |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苏石磊、冯倩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5668625、85727257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甲级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概况:红岛片区岙东路(华强南路三支路-华强南路)、华强南路(岙东路-环岛南路)、华强南路三支路(岙东路-聚贤桥路)、华强南路一支路(岙东路-聚贤桥路)、聚贤桥路(大洋一路-华强南路)、纵三北路(经五路-环岛北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智能交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高清监控系统等工作内容。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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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七 、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9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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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 十 、其他 |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