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的批准,现对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卡口增设与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卡口增设与改造
二、项目编号:GTNZ2G201602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卡口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政府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元整(¥264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有法人资格供应商;
3、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1月14日止(工作日),每日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银河街122号)。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前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⑴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⑵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⑷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回执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日期为公告期内);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⑹委托代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时间在公告);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2016年4至9月份);(注: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按正常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经由社保局盖章确认的相关证明原件);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其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并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1、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2、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
帐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钦州市银河支行
帐号:210759070900001556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标厅(钦州市银河街122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标厅(钦州市银河街122号)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钦州市钦州湾大道153号。
联系人及电话:劳先生,0777-284336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银河街122号。
项目联系人:毕工联系电话:0777-5682198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