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唐丰路16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国仓1383298789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开发区柳泉路28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馨雨15732514038
采购预算金额:2410000.00
采购用途:丰润城区、国道10个路口信号灯
项目实施地点:丰润城区、国道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为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为公路工程专业。(6)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经公安部认证的检测报告,并须出具NTCIP协议。(7)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若生产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的投标报名,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的为准。(8)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含以上)、产品检测报告、NTCIP协议、厂家授权;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丰润区团结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1-0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0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公休、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丰润区团结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开标室1
供货时间:2016年12月20日前完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交通信号灯采购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5-7212138
受理质疑电话:0315-8656557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