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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警支队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护及修复完善项目

  • 2016-11-03 18:04:0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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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护及修复完善项目(TC2016(SZ)XT021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TC2016(SZ)XT0210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护及修复完善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8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政府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供应商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  企业资质(一):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若投标人为广东省以外注册的单位,则必须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备案),资质等级为一级;
     
      5、  企业资质(二):须具有省级(含)以上信息产业部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为三级或以上。
     
      6、  政策性强制采购产品:对提供硬盘录像机等,均必须属于财政部颁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7、  联合体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8、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政府采购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登记审查时须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      企业营业执照;
     
      (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3)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注:上述证照原件经核对后退回(《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七、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16年11月03日-2016年11月10日
     
      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03日至2016年11月10日期间(窗口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进行登记备案和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6日08:45--09:30
     
      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十、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竞争性谈判时间:201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十二、竞争性谈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03日至2016年11月08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83336021
     
      传真:83336021
     
      邮编:528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网址:www.fsggzy.cn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83209118
     
      张小姐
     
      0757-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09
     
      邮编:528000
     
      窗口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十五、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否则将会影响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03日
  • 关键字: 佛山 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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