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经由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业主(比选人,下同)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资金来源为璧山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本比选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东林大道聚金路口。
(二)工程规模:东林大道-聚金大道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包括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工程。交通信号灯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路口原有标志标线,新安装、施划交通信号控制机、立杆、灯具、线缆、标志、标线等;电子警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安装电子警察主机、立杆、高清网络牌照摄像一体机、反向监控摄像机、百万摄像头、线缆等(技术参数及图纸详见附件2)。
(三)工程投资:82.97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17万元)。
(四)计划工期:7日历天.
(五)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由参选人在比选前自行确定。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行负责,勘查与否均视为已踏勘。如踏勘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概由参选人负责。
(六)比选范围:
1.本工程范围包括《东林大道-聚金大道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品牌可参考杭州海康威视、江苏科达、重庆易博品牌。
3.最高限价未包含城市道路挖掘赔偿费。
4.本工程采取总价控制和单价发包方式对外发包。
5.比选文件的答疑、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三、竞争性比选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公路交通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者安防工程从业3级(含)以上资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参选前已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6年10月31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参选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参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二)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向比选人缴纳现金。未缴纳的,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三)参选保证金金额:16000元。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2016年11月3日9时00分开始受理,2016年11月3日9时30分停止受理。
(二)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二楼会议室
六、质疑时间:2016年11月1日18时前。
七、答疑时间:2016年11月2日18时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壁泉街道金剑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883870266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