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平利县交警大队交通电子警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凡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交警大队交通电子警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T2016-AK-136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5-841859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联系方式:0915-842329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交通电子警察建设
2.项目用途:平利县交警大队用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59.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所需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均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需提供本项目中软件和硬件设备生产厂商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7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每天0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4日09:00
2.谈判时间:2016年11月04日09:00
3.谈判地点:平利县交警大队会议室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