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编号:150523-20161024-0001
一、采 购 单 位:内蒙古开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 购 项 目: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三、采购金额(元):550000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北京维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因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急需在新城区安装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因我单位通过政府采购于2014年10月委托北京维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了开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违法后台管理中心系统,目前系统运行良好。现有数据系统采用JDK1.6、 Tomcat6服务器、Flex 4.5、 Oracle11g数据库运行环境;视频管理系统采用标准API接口,图像解码输出;数据和视频传输功能安全、稳定。
从数据和视频管理的安全性、稳定性、统一性、兼容性及延续性方面考虑:
1)采用原厂家设备和系统能确保信息的无缝对接,专用链路及编解码技术,保证数据的安全;
2)采用原厂家设备系统能确保系统的稳定性能;避免采用不同设备致使系统稳定性能差、核心技术受滞、售后服务不统一而造成人力、财力等资源浪费;
3)采用原厂家设备能确保和现有设备的统一,方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维护;从而使各项数据、视频、传输等方面的相互匹配;
4)采用原厂家设备能确保各子系统之间的兼容性,保证设备正常良好运行;
鉴于以上原因我单位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在原供应商处采购新城区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望予以批准。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姜振中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13947523490
监管部门联系人 : 特古斯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0475-6218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