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微波检测器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615-164116020696)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微波检测器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微波检测器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6411602069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 不接受进口设备投标
| 第1包 |
交通管理设备 |
车道占有率检测精度:不小于95%; 车速检测范围:5-250公里/小时; 数据上传周期:2秒-120分钟; 立杆离检测车道最近距离:0m。 |
1,545 |
| 第2包 |
交通管理设备 |
车道占有率检测精度:不小于95%; 车速检测范围:5-250公里/小时; 数据上传周期:2秒-120分钟; 立杆离检测车道最近距离:0m。 |
1,545 |
三、项目预算
309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或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投标人在2013年-至今,无违法、违规、重大法律纠纷等事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10-20 到 2016-10-2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供应商需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15位税号)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10 14:00
2.开标时间: 2016-11-10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贾劼 刘寅
2.联系方式:022-2355662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任超 : 5886064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2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