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新泰市公安局
地址:新泰市金斗路南首
联系方式:0538-7103130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
项目经理:高洪勇联系电话:0538-8669079
传真:0538-8669079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XT2016-0243-00
四、项目名称:新泰市高清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暨“智能天目”工程(三期)传输网络租赁项目
五、预算控制价:27.324万元/3年
六、采购内容说明:新泰市高清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暨“智能天目”工程(三期)传输网络租赁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新泰市“智能天目”工程第三期工程施工项目已进入合同履行阶段,考虑到该项目的后期系统升级,并保证系统的持续性、安全性、兼容性及特殊性,为避免重复投资及后期维护方便,特建议三期传输网络由一、二期成交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继续承建。主要说明如下:首先,一、二期的网络传输施工单位移动公司已将各光缆汇聚至公安局机房及机房至监控大厅的铺设,且做好之后增加端口扩容所需的光缆预覆盖。若其他单位接入势必重新做汇聚的接入和光缆铺设,将造成价格升高及重复投资。其次,各派出所汇聚点已由一、二期的网络传输施工单位移动公司接入并连接至公安局,如其他单位接入,则造成乡镇至公安局的重复投资建设。再次,因监控点位分散,为保证后期维护责任明确,建议由一家网络传输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最后,为保证监控及公安网安全,目前搭建的裸纤接入路由单一且独立,避免多条光缆进入公安局机房,利用一、二期进入主缆进行传输将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八、拟定的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注册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9号
九、专家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 业 |
职 称 |
备注 |
1 |
武装 |
计算机 |
高工 |
|
2 |
张家迎 |
计算机 |
高工 |
|
3 |
陈业东 |
计算机 |
高工 |
十、公示期限: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
十一、发布媒体:
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监督部门:
新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