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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14处单点信号系统改造工程

  • 2016-10-12 16:05:4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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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洪区14处单点信号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洪区大队,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于洪区14处单点信号灯岗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
     
      2.2工程规模:
     
      专业工程:系统交通信号机采购安装工程,将现有信号灯岗联入沈阳现有信号控制系统运行。
     
      2.3合同估算价为112.08万元。
     
      2.4招标范围:于洪区14处单点信号系统改造工程。
     
      2.5工期要求:2016年11月1日开工至2017年1月1日竣工,计划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10月11
     
      日至2016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14时00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洪区大队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东平湖街198号地址: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
     
      邮编:邮编:110141
     
      联系人:刘洋联系人:鲁聿
     
      电话:15904060319电话:25811424
     
      传真:传真:258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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