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智能管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智能管控系统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6】政采GZ第60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KWGZ2G201615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995.5240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智能管控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不需要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下载电子版或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下载电子版。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整)前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缴纳,未缴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元整(¥100000.00元),(需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19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到达指定账户【①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②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③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整在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
十二、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廖泽涛;联系电话:18807829644
地址:来宾市迎宾路南与麒麟路交叉路口处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素芳;联系电话:0772-4232226;传真:0772-4232226
地址: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二层(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武装部旁)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772-423522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