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吴江区东西快速干线交通监控智慧公路项目、招标编号:JSZBZB20160521,招标人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吴江东西快速干线位于吴江城区南部,起于230省道,向东与南北快速干线交叉,跨老227省道、京杭运河,经出口加工区南侧,跨苏嘉杭高速,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侧边缘继续向东,与苏同黎公路交叉,经金家坝南,与待建常嘉高速交叉后,与金莘路共线,至湖北路与湖北路共线向南,下穿苏沪高速,与芦莘大道共线,穿过汾湖开发区,终于G318。路线全长29.754km,是吴江城区与汾湖经济开发区的快速联系通道。本次项目需要建设包括交通诱导系统、道路监控系统、航道监控系统、交通监控中心平台等。
本系统遵从“区域控制、广域协调”的监控原则,并结合吴江东西快速干线目前的交通特征及未来的发展趋势,针对早晚高峰、夜间交通、执行交通保卫任务、道路设施维护等具体情况,合理制定交通监控策略。
系统以ITS的战略高度及目前可达的技术水平对平交路口、高架桥梁段的交通运行状况重点监视,能快速检测和确认全线的交通事件;建立快速的交通事故反应机制,及早恢复交通正常运行,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1.2招标内容
项目规模:预计采购金额为750万(含税)
项目名称: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吴江区东西快速干线交通监控智慧公路项目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项目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供货地点:江苏省苏州吴江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标包划分:不划分。
1.4质保周期:二年
1.5供货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采购方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75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800万元)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
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及原厂商投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提供的本项目合法授权书;如为原厂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
2.4投标人应在吴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能在吴江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提供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公司个人股东或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7)投标人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物流事业部招标代理中心(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2楼)。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需包括项目联系人、电话及邮箱等内容)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三香路1036号)。请投标单位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由招标方指定人员引领至会议室,逾期送达会议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万源江大伟
电话:1801393050113621585064
电子邮件:124927609@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物流事业部2楼
邮编:210008
开户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1615845
招标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