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CZB201608-22
任丘市106国道收费站路口增设红绿灯、电子警察招标已在有关部门备案登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本项目任丘市公安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任丘市106国道收费站路口增设红绿灯、电子警察招标
1.2招标人:任丘市公安局
1.3建设地点:任丘市
1.4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文件,具体包括情况说明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等全部内容。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质量等级:合格
2、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有效的营业照,经营范围包含交通设施施工。
2.3为了保证系统兼容性,投标方所提供设备需实现与市局现有平台的无缝对接,实现视频及抓拍图片的正常接入等功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报名的时间和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及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报名(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证照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如不是新证,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河北省外企业,不含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和享受本省企业待遇的外省建筑施工企业)
(4)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前端摄像机、补光灯终端管理设备等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且为了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以上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并提供加盖厂家公章或者投标授权专用章的复印件(同一产品厂家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考察,如不符合规定的取消排序资格。
6、其它
6.1本项目招标文件300元/本(报名时同时发售并开具收据,售后不退。如果不开具收据,潜在投标人可拒付文件价款)。
6.2专家评标及结算时使用的招标文件以备案后的纸质版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公安局
联系人:耿春晖
联系电话:13503178988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联系人:宋子君
电话:131273606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任丘市公安局
联系人:宋子君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7-2319861
传真:0317-2319861
电子邮件:yc6679226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