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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2016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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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六安市城区电子警察及监控、后台升级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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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位于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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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建设单位) |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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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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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电子警察升级改造12处,道路视频监控升级改造70处、无后台设备接入电子警察56处、无后台设备接入道路视频监控48处及前端相机等设备更换12处(具体改造升级点位详见图纸),主要改造内容为增设300万及700万抓拍单元、LED补光灯、红绿灯信号检测器、智能终端管理设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后台应用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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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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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国国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有省级一级以上(含)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资质; 7、投标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8、项目经理应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经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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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总投资约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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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电子警察及监控、后台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
标段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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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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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时间 |
2016年10月 10日9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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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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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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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17时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6年10月 10日9时10分。 6.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7.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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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
工商银行:131402053800002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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