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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新城智慧交通二期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 2016-09-20 16:06:5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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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苏州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太湖新城智慧交通二期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湖新城智慧交通二期项目一标段
     
      2、招标编号;0675-160JOC008498
     
      3、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 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 质;
     
      (5)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 质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B类证复印件;
     
      (6)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 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7)提供交通一体化云台摄像机、电警抓拍单元一体机、一体化卡口抓拍单元、工业交换机、跟踪式微波、路段数据分析仪厂家针对本项
     
      目的授权和质保承诺(授权需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质保承诺要求三年),以及生产厂家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时间为公告上网之后,不得手写);
     
      (8)交通一体化云台摄像机、电警抓拍单元一体机、一体化卡口抓拍单元产品厂家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需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机构在本地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工业交换机需近三年内即在苏州具有不少于500套的应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业交换机提供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进网许可和检验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核);
     
      (10)跟踪式微波需近两年立即在苏州具有不少于150套的应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跟踪式微波提供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核);跟踪式微波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核);
     
      三、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树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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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苏州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太湖新城智慧交通二期项目二标段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C2016-Z-G-128号
     
      (2)采购项目名称:太湖新城智慧交通二期项目二标段。
     
      (3)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2.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5)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须有直臂电动道闸、车牌识别摄像机、出入口控制主机、工业交换机、全彩点阵屏、悬臂立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质保承诺(授权需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质保承诺要求三年);
     
      (8)在苏州市区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具有10人及以上的售后服务人员),能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9)直臂电动道闸、车牌识别摄像机、出入口控制主机产品厂家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需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机构在本地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工业交换机需近三年内即在苏州具有不少于500套的应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业交换机提供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进网许可和检验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钟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安排:
     
      (1)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9月22日每日8:30~11: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工本费:本套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出后不退。
     
      4、投标、开标安排:见招标文件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编:215004
     
      联系人:孙清武、顾王旭
     
      电    话:0512-68320475,传真:0512-68079725
     
      招标单位联系人:蒯工 电话:69551616-8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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