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鹤山市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BHS16643G070。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377315.47。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预览或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原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或以上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购买。投标人(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投标人请登陆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办理登记或咨询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
(2)供应商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2016年9月20日08时30分起至2016年09月27日17时30分止。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件的申请获得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批准,视为售出。
(4)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户名: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03302512010000238,开户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
(5)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10时00分。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3日09时30分至2016年10月13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1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1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09月20日至2016年09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招标项目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0930
鹤山市公安局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