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3120070007
项目联系人: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19896
采购人:县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1777261
代理机构:沧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019896
预算金额:64.819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将删除),网址:http://hx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6、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7、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0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具有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方向信号灯检测报告、机动信号灯检测报告、倒计时信号灯检测报告、人行信号灯检测报告、信号控制机检测报告、道路交通标志板检测报告9、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框架杆检测报告,市级或市级以上安全培训合格证书10、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最少一项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信号灯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省级及以上发改委或财政厅的官方网站上打印的中标公示)。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3套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1日17:00前(北京时间),将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逾期缴纳的将不予受理,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款凭证备注、附言或用途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未明确项目名称的按报名不成功处理)缴纳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方式交纳;收取保证金账户:名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兴县支行;账号:50607001040016888.交纳成功即视为招标人接受报名,无需书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报名无效。提交的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有效。投标单位可于公告发布时间段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将删除),网址:http://hx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请各报名单位随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体,由于关注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