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盐城市公安局的委托,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就盐城市公安局国省道新增设固定测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CGACG2016-Z3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国省道新增设固定测速项目
简要说明:盐城市公安局国省道新增设固定测速项目,预算:80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人民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为200万以上。
2、投标人须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投标人需有充足的服务承诺、应急措施,确保投标产品有良好的待命状态;为保障投标人能江苏地区有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投标人必须总部、分公司或办事处设立在江苏省境内(提供照片与地址,并保证4小时内到场);
5、投标人必须有保密意识。任何单位及个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均承担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采购文件中有关采购人装备(技术)情况、使用情况等相关警务信息(非政务公开部分)透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6、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7、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在2016年9月22日下午15时(过时按放弃投标处理)赴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⑴现场踏勘人员集中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82号,联系人:李磊电话:13626203508;
⑵投标人踏勘携带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现场踏勘人员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踏勘人员的身份证;
⑶踏勘项目现场:采购人就本项目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必须完整了解及考虑到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如采购人表述不完整或存在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完成勘察的三天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及建议。否则中标后均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解释为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获取)及投标保证金交纳:
采购文件发售(获取)时间: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五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到18:00时)
采购文件发售(获取)方式:投标人凭《投标报名表》(见本公告下方附件,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仅用于报名,投标人对及真实性负责)向我公司购买、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350元(每个分包售价。含50元邮寄服务费);交纳方式:支付宝(18662096009)等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五日前
投标人保证金金额:16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盐城分行帐号:608565566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汇款、转账方式等;
如投标人未能按时完成以上事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也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龙城市广场1号楼915室(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投标人投标前,应当与使用单位联系,完整的了解采购需求
采购人:盐城市公安局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
联系单位(使用单位):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李宇、李磊电话:13515137781;13626203508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爱燕、钱芳电话:18662096009;
电子邮件:XSYG0515@163.COM传真:0515-88285999;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宝龙城市广场)1号楼915室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公告期限:本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同本公告发布之日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