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委托,就“凯旋路、归德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2016]213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价(元) |
| 1 |
凯旋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北海路至凯旋东街)
|
见谈判中技术参数部分 |
13套 |
4414052 |
| 2 |
归德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文化路至凯旋东街) |
4套 |
以上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全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205房间
联系人:孙先生郭先生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启时间:
2016年9月19日下午15:30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2016年9月19日下午15:30谈判开启。
七、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北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人:孔先生13592378343;
集中采购机构: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曹先生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0—2853693
九、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谈判供应商必须是专业交通设施生产厂家,并提供自主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谈判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谈判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做在谈判性响应文件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
5、承诺书。
6、近三年1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合同。
7、所投产品需提供的材料:
信号机要求:
(1)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单项功能测试测报告和至少1个用户使用报告。
(2)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
《交通状态动态实时检测系统》和《信号实时优化》单项功能测试测报告和当地实施案例的报告。
(3)信号机具备处理网络通讯异常功能。提供公安部交
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单项功能测试测报告
视频检测器要求:
符合国标《视频车辆检测器》(GB/T24726-2009),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一个断面车流量检测漏拍率不大于1%。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