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44040120160914594S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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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16年中心城区道路挖潜首期项目九洲大道交建业三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施工采购 | ||
| 项目地址 | 珠海市区 | ||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基础工程直属管理处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 联系人 | 吴志娴 | 联系电话 | 0756-2611191 |
| 招标内容规模 | 本工程是2016年中心城区道路挖潜首期项目的前河东路交通整治工程,实施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纸为准。 | ||
| 项目来源 | 市采购办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 | 招标类别 | 施工 |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财政) | 资金到位情况 | 100.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直接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676,870.81元 |
| 报价上限 | 640000.00(元)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
| 完成时间要求 | 60个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分类 | 小额网上交易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广东省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中标后7个日历天内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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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数额 | 1.2万元 | 投标保证金方式 | 银行转帐 |
| 投标确认截止时间 | 2016-10-11 16:30 前 | ||
| 资格审查资料 | 1、网上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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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
地址: 价格: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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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6-09-18 08:30 前 | ||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纪琳琳 | 联系电话 | 0756-6218089/13798982427 |
| 投诉受理部门 | 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
| 交易中心地址 | 网址:http://ggzy.zhuhai.gov.cn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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