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一批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
二、项目名称:七星关区城区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第二阶段采购及安装
三、项目内容:第一部分:前端建设,包括前端违停抓拍球机、杆件、基础等;第二部分:数据处理平台及UPS电源;第三部分:所有点位的取电工程;第四部分:光纤建设及一年租用。
四、项目最高控价:肆佰玖拾叁万元整(¥4930000.00)。
五、相关要求及参数:详见竞谈文件(报名时领取)。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划拨。
七、报名供应商资质要求:(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二)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资质;(三)具有贵州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备案证明;(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三个月的记录;(八)在采购活动历史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并提供检察机关的证明;(九)为保证我单位设备及平台的正常使用,报名供应商的产品需与我单位现有自建的违法处理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并提供现有平台开发商的接入测试证明;(十)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领取竟谈文件时需提供:(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资质证书副本;(四)提供检察机关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七)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署的谈判函;(八)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其他证明及记录;(九)报名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文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加盖红色印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15日(节假日不休)。
十、报名地点: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设施中队
十一、竟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人:李黎
十三、联系电话:0857-8332233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