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3120040007
项目联系人:石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9107886
采购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龙泉路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012009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裕华区湘江道39号石家庄市信息工程学院(北校区)动漫产业园西北角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107886
预算金额:714.82630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0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裕华区湘江道39号石家庄市信息工程学院(北校区)动漫产业园西北角恒基招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斗路与石邑街交叉口中行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3、所投前端、后台等产品应具有有效期内公安部的检查报告及软件授权或著作权证书4、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及售后服务承诺5、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近六个月的完税凭据;7、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完税凭据、安防资质、系统集成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检查报告、授权或著作权证书(原件及加盖厂家公章复印件);3、唯一授及售后服务承诺、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原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HBHJ1609-08-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