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敦化市公安局敦化市城市智能交通管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DZC2016-049
二、招标内容:敦化市城市智能交通管控,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投标人同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安防二级或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601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人提供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的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养老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省级或以上安防二级或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受理。
六、投标规定: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时,地点为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601窗口,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
3、开标地点: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
4、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2016年10月6日16:00前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采购代理机构)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整。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06.5万元。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王女士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电子邮箱:dzc6240844w@126.com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