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东街区域道路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东街区域道路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908-676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C-CG20160063)
3、预算编号:02-16-61358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东街区域道路监控系统设备采购,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附件1。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7、采购预算金额:255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255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09-0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13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2)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09-14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6-09-14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路500号17楼(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询价地点:江苏路500号17楼(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派遣授权代表自行携带电脑、CA证书、3G/4G上网卡等前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示出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答疑与澄清: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2016年9月12日上午12点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向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有限公司拟定在2016年9月12日下午17点统一回复各投标单位。
2、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询价响应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询价响应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南一路599号地址: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23邮编:
联系人:安翔联系人:周景奇
电话:13818129095电话:5237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