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本工程一套电子警察设备、三套视频监控设备、一套电子警察检测杆基础及一套视频监控杆基础。华中路与顺安路相交路口设置一套电子警察设备、一套视频监控设备,华中路与规划一路、规划二路相交路口,各设置一套视频监控设备,华中路与右堤路相交路口,预留一套电子警察检测杆基础和一套视频监控杆基础。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权机关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及中安协或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及中安协或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中安协或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主要设备需有制造商的合格授权;(4)通过ISO9001或GB/T1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5)外省市进京的施工单位还应当持有北京市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6)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本;(7)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设备能力;(8)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0)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开标时需提供“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不予投标补偿。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不提供);(2)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被授权人近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B本。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9:00至2016年9月14日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至2016年9月27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安翔里21号楼华盛公寓A1808室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9:00
开标地点:顺义区东竹园宾馆3号楼二层第四会议室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8:30至2016年10月14日9:00
招标人联系地址:顺义区府前西街9号
邮编:101300
联系人:岳伟晶
联系电话:69427983
传真:69427983
电子邮件:952887385@qq.com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朝阳区安翔里21号楼华盛公寓A1808室
邮编:100101
联系人:许爱华
联系电话:64862780
传真:64862780
电子邮件:baiconggongsi@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