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7.19”灾后应急恢复暨公路自行车大赛赛道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3120020018
项目联系人:韩晓鹏
项目联系电话:13373493929
采购人: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桥东区团结东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890210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50863
预算金额:409.27484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9月12日10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防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3)投标主要设备(卡口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全景球机、智慧抓拍单元、200万重载激光云台摄像机、视频云结构化分析服务器、云存储、视频综合平台一体机和中心平台软件)需提供原厂(分公司、办事处、代理商、经销商等出具的资料无效)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4)若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厂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与公安局原有平台系统无缝对接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无缝对接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