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心城区高清视频采集、图像数据处理应用系统建设二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心城区高清视频采集、图像数据处理应用系统建设二期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6-A-0551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
监控外场设备建设,主要包括高清一体化摄像机61套、高清一体化云台摄像机144套、工业级交换机124台、地面设备箱门禁34套、地面设备箱管理单元34套、与标志杆连接支架25套、监控杆(含基础)27套、高点建筑监控支架(或杆体)92套、设备箱113套、地面设备箱(含基础)34套等。
第二包:
内场监控中心建设,主要包括180°全景摄像机10套、中心管理服务单元1台、流媒体转发单元8套、存储点播单元8套、浏览服务单元1套、设备监控管理单元1套、违法停车抓拍单元2套、违法停车图片及视频存储1套、事件检测单元3套、存储单元5节点、核心交换机1台、接入交换机2台、安全网关1台、操作终端15台、视频平台应急响应1项、接入管理服务单元4套、国标对接单元4套等。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9141900元。
第二包:122208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一种,提供证书复印件。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2.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二)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年9月2日9:00至2016年9月9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未办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请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45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022-24538178。
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下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后如放弃参与磋商,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报名,未及时取消报名的供应商将被暂停新项目报名权限。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6年9月2日9:00至2016年9月13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交(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八、提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签到时间:2016年9月13日9:00至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二)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解密时间:2016年9月13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为有效响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磋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响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9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杜军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860148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网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00161
网址:www.tjgpc.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电子投标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www.tjgpc.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服务热线:
1.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信息资源部电话:022-24538178
2.网上报名、取消报名、网上应答技术支持电话:信息资源部电话:022-24538176
3.采购文件咨询:招标部电话:022-24538309
4.评标业务咨询:评标部电话:022-24538283
5.质疑受理:采购执行与评估部电话:022-24538227
十二、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9月2日起至2016年9月7日止。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