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经太仓市财政局TCGP2016(615)号审批单批准,对其所需采购的智能交通新建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最终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TZCG2016072
2、招标项目:智能交通新建,采购预算人民币117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为投标设备销售商,且具有相应售后服务能力;
8、系统集成资质或安防资质等相关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为使投标方充分掌握此项目具体情况,保证项目质量,采购单位决定组织统一现场踏勘并进行投标单位远程维护能力的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参加,投标文件中须附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系统踏勘及测试确认单(原件),格式见附件。否则为无效标。
统一踏勘、测试时间:2016年9月20日13:30分
地点:太仓市娄江北路128号(太仓交警大队)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卫刚电话:0512-53524444
三、资质审核
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要求的资料原件,请务必携带,未按要求携带或资质不符者,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发布:自招标公告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zfcg.suzhou.gov.cn。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11:00时截止(北京时间),逾期后果自负;请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前来报名。(tzczyp@126.com),[emailprotected]?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内容不全者无效。邮件标题格式:“TZCG2016072—XXX公司”。发出报名邮件后的供应商,请自行同我中心电话联系予以邮件收到确认,否则责任自负。
3、答疑(疑问或异议):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12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请有疑议的供应商将疑议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中心,中心统一答复,逾期提出的疑议我中心将不再受理;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9月27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标书接收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三楼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三楼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512-53529857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四楼3407室。
邮编:215400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燕萍杨晓波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期于四楼3411室办理(电话:53517828)。2、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报名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到3号楼4楼3411财务室确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然后到3号楼3楼***开标间办理签到手续并等候准时开标(具体开标间见当日三楼电子显示屏或与本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如有违反,后果自负。3、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帐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帐号:489758214425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