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第七师奎屯市天北新区城市道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已由第七师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奎天经核字[201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第七师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七师奎屯市天北新区城市道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二期工程
2.2项目地址:奎屯天北新区
2.3建设内容:10个路口闯红灯、路段测速电子警察监控系统
2.4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自治区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叁级资质。
(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自治区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时至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携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章)第七师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邮编:833200
联系人:伍晓丁电话:18116887106
开户银行: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章)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邮编:833200
联系人:费永强电话:0992-3234491
传真:0992-3234491电子邮件:XJHY888888@126.com
开户银行:中行团结东街分理处账号:108208935534